郑志刚:公司治理应坚持三大“不变”原则

2021-09-25 15:33:5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邵好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邵好)9月25日,以“后疫情时代的应对:绿色治理”为主题的第十一届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在天津举行。会上,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郑志刚发表了题为“从另类公司治理看治理的逻辑”的主旨报告。

  郑志刚通过对比伯克希尔与安然的公司治理情况,认为具体的公司治理范式和构架设计需要坚持三个“不变”原则,同时应针对不同产业、业务进行“变化”。

  例如,郑志刚研究发现,股东中心主义的形成显然并非由于“资本的力量”,甚至“资本的稀缺性”,而是因为股东权利和义务匹配有助于减少“收益自己享有,成本与人分担”的外部性和由此带来的激励扭曲。其认为,与股东中心主义相比,公司治理范式和构架设计应该遵循的更加一般的原则是隐藏在股东中心主义背后的“权利与义务对称的原则”。

  郑志刚建议,具体的公司治理范式和构架设计需要结合产业特征(高科技独角兽)和业务模式特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所面临的真正问题进行灵活改变和相机调整。这些特殊和新兴产业公司治理范式和构架设计的背后始终不变的是,权利与义务匹配、激励相容与治理成本收益权衡等核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