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保监局:根据需要适当提高能源保供等重点领域不良贷款监管容忍度

2021-10-15 10:20:4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张琼斯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琼斯)近日,浙江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做好能源保供和能耗“双控”金融工作的通知提出,有保有控、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扩大化”等形式主义,按照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短期与中期长期的关系,统筹推进金融服务能源保供和能耗“双控”。主动作为、精准发力,聚焦短期矛盾,加大能源保供关键领域金融支持力度,立足长远大局,服务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

  通知要求,坚持民生优先,稳定融资预期,确保关键节点和重点行业企业平稳运行。具体而言,要建立关键节点快速响应机制;优先保障重点企业融资需求;支持受用能调控影响较大企业平稳经营。

  在建立响应机制方面,通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把握今冬明春关键节点,全力做好能源保供金融服务工作,满足能源电力供应合理融资需求。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煤电、天然气等能源供应企业,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开辟绿色办贷通道,优先安排贷款审批投放,确保第一时间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在保障重点企业融资需求方面,通知提出,对于涉及能源供应、居民生活保障、重点项目施工以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各银行机构要梳理排查有关企业贷款情况,实施清单制管理。对短期内有合理新增融资需求的企业,制定金融服务预案,提前准备专项额度,做到应贷尽贷,确保企业不因资金问题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对短期偿付压力较大但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或项目,在风险可控、自主协商的基础上,通过无还本续贷等方式,予以贷款展期、续贷。鼓励发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借力降准、再贷款利率下降等货币政策降低企业贷款利率,确保低成本的政策资金惠及重点企业。根据需要适当提高能源保供等重点领域不良贷款监管容忍度。

  为支持受用能调控影响较大企业平稳经营,通知提出,对生产经营受用能调控影响较大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定特殊的信贷政策,分类施策予以纾困帮扶。对短期停工停产导致现金流不足的企业,可协商给予贷款展期。对因资金问题临时经营困难的企业,酌情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一定的经营缓冲期。各保险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免企业暂停营业期间保费,延长保险期间或延后保费缴纳时间。

  此外,通知还提出,先立后破,支持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强内控管理和自身节能降碳,服务经济社会有序运行;强化转型期金融风险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强部门联动和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