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

2022-03-25 19:5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交易所消息,为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深化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根据《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境外发行人申请中国存托凭证首次在本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发行申请日前120个交易日按基础股票收盘价计算的境外发行人平均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根据发行申请日前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满3年及中国证监会与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根据境外基础股票上市地(以下简称境外上市地)市场分层情况约定的其他上市年限条件;申请上市的中国存托凭证数量不少于5000万份且对应的基础股票市值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根据基础股票最近收盘价及上市申请日前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