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和衍生品“基本法”来了!六大要点全面解析!鼓励实体企业套期保值、专门规定采取措施推动农产品期市发展、明确域外适用效力……

2022-04-20 17:4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梁银妍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期货和衍生品的“基本法”来了!据新华社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下称“期货和衍生品法”)。该法律将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三审稿主要作出了三方面修改:完善了对衍生品交易的监管;对相关合约概念予以完善;进一步明确境外机构在境内市场营销活动的管理规则。

  证监会官方网站今日发布消息称,制定期货和衍生品法,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该法律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各项基础制度,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据悉,下一步,证监会将理解和掌握期货和衍生品法所规定的制度和措施,加快制定、修改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完善期货市场基础制度,严格执行好法律规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期货和衍生品法在推动市场改革、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功能发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稳妥推进期货市场建设,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看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六大要点!

  兼顾两个市场  衍生品交易被纳入法律调整范围

  证监会官网消息表示,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法律性质、基本定位总体相同,二者深度融合、功能互补、紧密相连,共同服务于实体经济。但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发展程度不同,期货和衍生品法从市场实际情况出发,统筹考虑了两个市场。

  具体来看,在期货市场方面,期货和衍生品法系统规定了期货交易及其结算与交割等期货市场的基本制度,确立了交易者保护体系,规范了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和期货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的运行,明确了期货市场的监督管理。

  在衍生品市场方面,期货和衍生品法将衍生品交易纳入了法律调整范围,充分吸收二十国集团在全球金融危机后达成的加强衍生品监管的共识,借鉴国际成熟市场经验,确立了单一主协议、终止净额结算、交易报告库等衍生品交易的基础制度,并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使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有法可依”。

  在品种上市机制、保证金多样化等方面作出创新安排

  在总结提炼既有经验基础上,期货和衍生品法为改革创新预留了制度空间。

  证监会网站消息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平衡了制度稳定和改革创新的关系,在总结期货市场三十多年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对实践中运行良好、成熟可行的期货交易、结算与交割、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运行监管等制度和做法,通过法律予以肯定,将保证金监控、账户实名制等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管制度确定下来,以稳定市场预期,适应现阶段市场发展特征。

  此外,为顺应市场发展趋势,破除期货市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期货和衍生品法在品种上市机制、期货公司业务范围、保证金多样化等方面作出了创新性安排,发挥立法前瞻性和先导性作用,为市场改革创新提供支持。

  鼓励实体企业套期保值 专门规定采取措施推动农产品期市发展

  证监会网站消息显示,期货和衍生品法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的主线,就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作出了五方面制度安排,具体包括:

  明确规定国家支持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发挥市场价格发现、风险管理和资源配置的功能;

  鼓励实体企业利用期货市场从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明确持仓限额豁免;

  专门规定采取措施推动农产品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发展,引导国内农产品生产经营;

  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品种上市机制,原则规定品种上市基本条件,优化品种上市程序,丰富期货品种,完善产品结构;

  扩展期货公司业务范围,为增强期货公司经营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更好服务实体企业,预留了法律空间。

  明确期货交易风控制度 明确期货结算机构中央对手方法律地位

  制定期货和衍生品法,将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了风控制度,夯实市场稳定运行基础,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具体来看,期货和衍生品法规定期货交易实行持仓限额、当日无负债结算、强行平仓等风控制度,同时明确了期货结算机构中央对手方的法律地位。

  同时,该法律健全了期货市场的风险识别、预防和处置制度体系,强化期货交易场所一线监管职责,规定了异常情况的紧急措施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措施,完善市场监测监控制度、构建立体多元的风险防控体系。

  期货和衍生品法还加强了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着力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

  建立交易者分类和适当性制度 完善期货市场民事法律责任体系

  根据证监会网站消息,为体现监管的人民性,期货和衍生品法突出了对普通交易者的保护,构建了交易者保护的制度体系。

  其具体举措包括:

  建立交易者分类和适当性制度;系统规定交易者保护制度,明确交易者享有的各项权益;禁止期货交易场所、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期货经营机构的从业人员等特殊主体参与期货交易,防范利益冲突;全面系统规定期货经营机构禁止从事损害交易者利益的行为规范;完善期货市场民事法律责任体系;引入当事人承诺制度;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填补涉外期货交易法律空白 明确法律的域外适用效力

  证监会官网消息表示,扩大对外开放是提高我国期货市场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必由之路。制定期货和衍生品法对标国际最佳实践,填补了涉外期货交易法律制度的空白,构建了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新格局。

  首先,期货和衍生品法明确了法律的域外适用效力。

  其次,该法律从“引进来”和“走出去”两方面规定了境外期货交易场所、境外期货经营机构等向境内提供服务,以及境内外交易者跨境交易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构建了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的制度体系。

  再者,该法律为适应对外开放格局,对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与境外监管机构建立跨境监管合作机制,进行跨境监督管理的框架和原则作出了安排。(梁银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