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银对付改革来了!股票类备付金比例进一步下降,对个人投资者无影响,还有6个月模拟运行期……

2022-05-20 23:3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梁银妍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梁银妍)货银对付(下称“DVP”)改革落地实施。5月20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结算”)发布《结算规则》和《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2022年5月修订版)》(下称《备付金管理办法》),均自2022年6月20日起施行。

  相关部门介绍,本次DVP改革坚持“稳中求进”的基调,保持投资者现有“T日证券过户、T+1日资金交收”的结算模式基本不变、交易习惯基本不变,对广大个人投资者没有影响。结算参与人未足额交付资金的,证券将被打标识。同时,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还引入差异化计收机制,股票类备付金比例将在目前16%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

  此外,考虑到市场机构对DVP改革需要熟悉适应的过程,在《结算规则》《备付金管理办法》生效后,中国结算设置了不少于6个月的模拟运行期,期间各市场参与机构将根据改革工作安排优化自身业务流程和技术系统。

  据悉,目前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机构已着手开展相关技术准备工作,市场机构对货银对付改革实施的准备工作正有序推进。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中国结算组织做好改革的相关业务技术实施工作。中国结算将积极组织市场机构继续做好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保障DVP改革平稳落地实施。

  将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纳入适用范围

  此次《办法》的修订,落实了上位法要求。比如,根据证券法,《办法》将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登记结算纳入适用范围。根据干部工作规定,《办法》增加了监事长的任免须报证监会批准,删除了任免分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部门负责人须向证监会报告的条款。

  《办法》描述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中央对手方的职责,明确结算参与人对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承担交收责任。

  此外,《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对投资者信息的保密义务。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办法》增加了三类情况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依法办理查询业务:证券质权人查询与其本人有关质押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法履职查询;监察委员会可进行查询和取证。

  T日未结算 证券将被“打标识”

  多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实行“T日证券过户、T+1日资金交收”结算模式,T日日终证券无条件过户,证券过户和资金交收不挂钩。

  根据修订后的《办法》,结算参与人T日日终资金不足额的,证券不再无条件过户,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在证券过户同时,将证券打上“可售交收锁定”标识,表示证券仍处于交收过程中。T+1日组织多批次交收,结算参与人资金足额的,解除证券标识完成交收;资金不足的,将进行后续违约处置。

  《办法》还规定,结算参与人完成证券和资金的交收,应当不晚于规定的最终交收时点。采取多边净额结算方式的,当结算参与人违约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照规则处理交收对价物。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截至目前,机构自营及托管业务尚未出现过交收违约的情况。专家认为,上述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结算制度,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风险防控能力。

  此外,《办法》还对近年来沪深港通、沪伦通、存托凭证等涉及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内容,作出了适应性调整。

  引入差异化计收机制 股票类备付金比例还将降低

  据中国结算官网消息,《结算规则》对资金不足额结算参与人的买入证券加设标识,建立证券交收与资金交收之间的关联以防范本金风险,构建了多批次交收体系,并形成覆盖经纪、自营、托管等全部业务的违约处置安排。

  作为DVP改革配套工作安排,《备付金管理办法》引入了差异化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机制,并对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每月生效时间进行了调整。

  具体来看,债券现券和债券回购的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为10%。债券以外的多边净额结算证券品种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适用于差异化计算方式,总体来看,DVP改革正式实施后,该比例将在现在平均16%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

  中国结算表示,为给予市场充足时间适应改革,中国结算设置了改革模拟运行期,模拟运行期不少于6个月。在此期间,各市场参与机构根据改革工作安排,优化自身业务流程和技术系统,做好货银对付改革的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