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刚:加快核销小微企业不良贷款 提升金融机构发放小微贷款积极性

2022-05-26 21:16:5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张琼斯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琼斯)记者5月26日获悉,人民银行近日印发《关于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从制约金融机构放贷的因素入手,按照市场化原则,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意愿、能力和可持续性,助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创业、稳经济增长。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表示,为推动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通知》涉及诸多银行内部管理内容,对微观层面的痛点和难点进行疏通,打通小微企业融资的“最后一公里”。因为所有政策传导都首先要激发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意愿,这就要求对银行内部管理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安排。

  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应核尽核 提升发放贷款积极性

  《通知》明确,要健全容错安排和风险缓释机制,增强敢贷信心。《通知》具体提出,各金融机构要探索简便易行、客观可量化的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通知》还要求,改进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处置方式,优先安排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计划,确保应核尽核。

  曾刚表示,小微企业风险相对较高,加之疫情对小微企业的冲击更大,许多小微企业身处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在风险管理上,要对小微企业有针对性的安排,比如金融机构通过合作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行风险分散等。

  “在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上也可以提供一些便利。”曾刚表示,银行核销不良贷款有较为复杂的过程。小微企业风险相对较高,如果出现的不良贷款难以处置,会抬升小微贷款的不良额和不良率,即使监管提升了风险容忍度,从信贷员的角度看,可能依然会承担较多责任,影响其投放贷款的积极性。

  曾刚认为,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应核尽核、加快核销有两个方面的好处。从客户经理角度看,因为隐性成本下降,发放贷款的积极性会相对提升;从银行角度看,可以更好地消解存量不良资产,降低银行的整体风险。

  “《通知》对于不良贷款处置的安排,敏锐地捕捉到了小微企业风险高于其他类型主体的特点,以及在实践中不良贷款核销问题可能对银行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形成阻碍。”曾刚表示。

  降低或取消对小微业务条线利润等考核要求

  《通知》提出,强化正向激励和评估考核,激发愿贷动力。《通知》具体要求,改进完善差异化绩效考核机制。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引导,优化评价指标体系,降低或取消对小微业务条线存款、利润、中间业务等考核要求,适当提高信用贷款、首贷户等指标权重。将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情况与分支机构考核挂钩,作为薪酬激励、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

  曾刚表示,银行对小微业务的差异化绩效考核已经逐步推进,比如大行已经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通过专业化管理、专用资金供给等与其他业务形成区别,从银行角度确保更多的人、财、物资源投入相关领域。

  在他看来,《通知》进一步细化绩效考核机制,特别是进一步降低对存款、利润,中间业务等效益方面的考核要求,符合当前银行让利实体经济的要求;《通知》要求适当提高信用贷款、首贷户等指标权重,意味着业务条线可能会把更多精力和资源用于资产端的拓展。

  “这也要求银行总行将服务小微企业情况与分支机构考核挂钩,进一步在薪酬激励方面予以支持。”曾刚表示,在实践中,部分银行已经这样操作。《通知》在全行业层面,对所有机构提出统一要求,有助于更多银行在考核时对服务小微企业情况赋予更高权重,发挥银行内部的商业化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有效引导分支机构投入更多资源服务小微企业。

  充分运用政策工具 新增信贷资源优先投向小微企业

  《通知》要求,做好资金保障和渠道建设,夯实能贷基础。《通知》具体明确,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运用降准释放的长期资金、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提供的资金,将新增信贷资源优先投向小微企业。

  曾刚表示,小微企业风险较高,对利息成本的承受能力较低。商业银行作为商业性机构有基本原则,在企业风险较高的情况下给予低成本信贷资金支持,仅依靠商业银行自身难以实现。因为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是存款,而存款有一定的回报要求,还要确保其安全性,以维护存款人的利益。因此,银行服务小微企业要和一些政策性工具相结合,撬动商业性资金更好地发挥作用。

  他举例,在货币政策方面,金融机构要充分运用降准释放的长期资金,运用好普惠金融领域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财政的风险分担作用也很重要,比如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行风险分散。

  曾刚表示,银行要充分借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工具,因为这些政策工具具备资金成本更低、风险承受能力更强、期限更长等优势,可以有效分散风险,更好地撬动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