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期所发布《广州期货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等12项业务规则

2022-06-06 21:4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唐燕飞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唐燕飞)6月6日,广州期货交易所公告,《广州期货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境外特殊参与者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会员接受境外中介机构委托开展特定品种期货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指定存管银行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套利交易管理办法》等12项业务规则经广州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

  《广州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表示,开户机构为个人客户参与实行适当性制度的上市品种申请开立交易编码或者开通交易权限时,个人客户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期货交易基础知识,了解相关业务规则,并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且2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认可境外成交记录。申请开立交易编码或者开通交易权限前连续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