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 深水海纳及相关人员收深圳证监局警示函

2022-06-23 16:33:4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唐燕飞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唐燕飞)6月22日,深圳证监局公告称,经查,深水海纳在编制2021年度业绩预告时,未充分考虑信用减值损失、纳税调整、政府补助等事项,导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表示,前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李海波作为公司董事长,肖吉成作为公司总经理,秦琴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决定对李海波、肖吉成、秦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司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整改,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收到本监管措施后15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