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立中小微企业“纾困融资”工作机制 中型企业纾困融资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2022-06-23 19:4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魏倩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魏倩)6月23日,上海银保监局联合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建立上海市中小微企业“纾困融资”工作机制。

  在额度上,上述机制提出原则上小微企业单户纾困融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中型企业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以流动资金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为主,鼓励加大信用贷款支持力度。

  利率上,上述机制提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适当降低融资综合成本,原则上“纾困融资”定价不高于本行同等增信条件和期限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以同期限LPR为基准给予企业优惠利率。

  根据机制,在资金用途上,中小微企业纾困融资实施用途负面清单管理,除不得用于金融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和非法活动外,款项可用于满足生产经营的各方面资金需求,包括订单生产、企业支付员工工资、水电费用、租金等刚性经营性支出。

  据悉,上海市中小微企业“纾困融资”支持对象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收入下降、现金流紧张,但仍有市场前景、信用良好、员工人数基本稳定的中小微企业,重点支持制造业、批发零售、物流仓储、交通运输、文旅会展、住宿餐饮、农业、外贸、科创和养老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

  这些中小微企业同时还要符合三个条件,包括企业经营期限满1年,疫情前纳税正常、销售稳定、各类信用记录良好; 受疫情影响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但企业有继续经营的意愿、仍有市场前景; 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和《个体工商户条例》执行,不包括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开发企业。

  据悉,上海市中小微企业“纾困融资”工作机制实施期限暂定一年。实施期满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将该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研究建立常态化纾困融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