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引导近岸养殖向深远海布局 “20米以深海域”海域使用金减半

2022-07-07 13:14:4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周亮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标准》)近日印发。《新标准》将位于“20米以深海域”的开放式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在同类养殖方式征收标准的基础上减半征收,鼓励和引导近岸养殖向深远海布局。

  《新标准》主要修订包括了三方面内容:一是进行海域定级。按照《财政部 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综〔2018〕15号)“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应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划分海域级别,制订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海域金征收标准”规定,结合广东省海域特征和使用现状,对于工业交通运输渔业基础设施等填海、城镇建设填海等13种用海方式进行3级海域级别划分。对倾倒用海等区域差异不明显的10种用海方式未实行定级,继续沿用国家征收标准。

  二是延续降低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政策。《新标准》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总体不高于粤财规〔2021〕3号文的标准(即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在粤财规〔2019〕3号文基础上减半征收)。同时,鼓励和引导近岸养殖向深远海布局,将位于“20米以深海域”的开放式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在同类养殖方式征收标准的基础上减半征收。

  三是简化计征方式。此次调整将开放式养殖用海中的其他养殖类型参照普通网箱(鱼排)养殖征收标准进行统一,并将开放式养殖(含网箱养殖)按实际养殖面积或占用海域面积计征统一变更为按照批准面积计征,实现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方式进一步简化。

  自然资源部南海局高级工程师贾后磊表示,征收标准为落实三农政策,降低养殖企业成本,降低新冠疫情影响,将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整体大幅下调。同时,对位于20米等深线以深的开放式养殖用海,征收标准在下调后的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基础上再进行减半,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支持深远海养殖业发展的政策导向要求。(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