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三部门:进一步做好上海市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工作

2022-07-28 13:2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消息,为充分发挥5G技术的特点优势,丰富5G技术在医疗健康行业的应用场景,培育5G智慧医疗健康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信函〔2022〕83号)、《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经信基〔2020〕1146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试点项目管理,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近日就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通知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统筹指导、扎实推进、科学评价、注重成效的原则,形成工作合力,有序推进试点任务实施,推动形成一批技术先进、效果明显、示范性强的“5G+医疗健康”标志性应用成果。

  通知要求,加强项目过程管理。试点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试点项目单位要按照建设目标,加强项目管理、技术研发、应用创新和资金人才保障,推动各项任务按期保质完成。试点项目单位需从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17:00提交年度总结报告,项目成果可依据项目进展情况实时更新。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试点任务的目标落实、建设应用、成效推广、组织保障、后续计划等情况。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将指导中国信通院上海工创中心完成项目年度总结报告的审核工作。

  原则上,试点项目牵头单位不允许调整,出现试点项目参与单位增减、试点项目中止、项目负责人调整等情况,由试点项目牵头单位提出申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卫生健康委、市通信管理局审核、批复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

  通知还要求,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各试点项目单位在项目到期后一个月内递交验收申请,可申请提前验收,并提交项目验收总结报告。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将指导中国信通院上海工创中心完成上海市试点项目验收工作,并将试点项目验收结果和推荐的典型试点项目(推荐数量不超过上海市入围国家试点项目的30%)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