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日前,上海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东方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决定》)。根据《决定》,东方证券某新建具有交易功能移动APP存在上线测试报告中缺少稳定性测试内容、安全测试报告不完整、压力测试报告缺少明确结论等问题。
上海证监局表示,上述事实不符合《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办法》第五十条规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李雨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