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将适时召开首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

2022-09-20 15:16:0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护航美丽中国建设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统一归口到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有利于在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中一体贯彻落实生态文明理念,统筹协调、有机衔接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责任,全方位保护生态环境,更加有力地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各级法院在环境资源刑事审判方面,近年来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有:

  一是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十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污染环境以及破坏动物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土地资源等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4.4万件,判处罪犯30.3万余人,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刑罚震慑作用,有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如山西法院审理的山西某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某志等人非法采煤案中,人民法院依法将严惩盗采矿产资源犯罪与依法严惩“涉黑”犯罪相结合,针对该案“以矿养黑”、破坏可采煤炭资源总量特别巨大等特点,依法加大罚金刑适用力度,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单位罚金30亿元,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用足从严,坚决惩治“越界开采”“私挖乱采”,彻底“扫黑除恶”“打财断血”的决心和成效。

  二是持续完善环境资源刑事裁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单独或者联合发布环境污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环境资源刑事司法解释7部,发布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办理妨害文物管理刑事案件等司法文件,为各级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法律、统一裁判规则提供依据。如在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中,对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犯罪,在认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裁量刑罚时,全面考虑涉案动物是否系人工繁育、物种的濒危程度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切实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刑事指导性案例3件、典型案例71件,教育警示社会公众自觉树立依法保护环境资源意识。如重庆法院审理的熊某某等在长江干流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胭脂鱼幼鱼案,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体现了严厉打击“绝户网”和非法捕捞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司法导向,警示教育社会公众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有力维护长江水域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青海法院审理的贡某某等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马麝案,依法判令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用;马某某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藏羚羊案,对潜逃多年的罪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彰显人民法院牢记“国之大者”使命要求,教育公众全面保护青藏高原生灵草木、万水千山的决心。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将适时召开首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并出台会议纪要,对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进行总体部署,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护航美丽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