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我国已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 年度安排中央财政资金800多亿元

2022-09-22 11:15:5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9月22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副司长王心同在发布会上表示,保障资金投入是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我国通过多种方式筹措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加大对生态保护主体、生态保护重点地区的支持力度,激励各方更好地履行生态保护责任。

  一是中央补助资金额度不断增加,自然生态系统和重点生态区域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强。我国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大对天然林、公益林的管护,年度安排中央财政资金300多亿元。推进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年度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60多亿元。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年度安排中央财政资金800多亿元。积极探索开展湿地、沙化土地、轮作休耕等领域的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十三五”期间,中央层面年度安排各类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额度近2000亿元。

  二是地方政府投入力度切实加大,着力破解区域性的生态问题。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在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森林、草原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的力度。据初步统计,地方政府年度生态保护补偿资金规模达近千亿元,省级、地市级、县级多层次共同投入的格局初步建立。

  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围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区域间合作。福建是第一个从全省层面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省份。按照水土保持法的要求,下游地区通过提高水费价格等筹集资金,补偿上游地区,支持上游开展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项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吸收借鉴地方的成功经验。中央财政安排引导和奖励资金,推动区域间生态保护领域合作共建;地方政府通过签订协议等多种方式,积累了很多“成本共担、合作共治、效益共享”的流域生态保护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

  三是社会主体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一些水电、矿产资源开发主体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健全资源开发资产收益分享机制,通过股份分红、项目扶持、电价优惠等多种方式,与项目所在地的农民、村集体共享收益,盘活了当地自然资源,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构建了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有效途径。同时,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搭建市场化交易平台,推动社会主体参与水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和排污权交易,落实绿色金融等支持保障措施,有效推动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和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王心同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地方持续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确保投入力度不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走向新的更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