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实业投资指引》出台 扩大市场化股权基金投资规模

2022-09-27 17: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9月27日消息,近日,社保基金会出台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实业投资指引》(以下简称《实业投资指引》)。《实业投资指引》在总结实业投资管理经验基础上,明确了社保基金会实业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阐明了实业投资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完善了实业投资管理运营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保基金会在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的同时,以实际行动服务国家战略、助力高质量发展,推动实业投资取得了跨越式发展。截至目前,实业投资累计投资规模近3000亿元、投资收益超过2400亿元。其中,直接股权投资累计投资超过2000亿元,在投资中围绕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粮食安全等重点领域,优选符合国家战略、关系国计民生的投资项目;股权基金投资规模超过800亿元,坚持与市场头部基金管理人合作,主要投向战略新兴产业,撬动社会资本约1.6万亿元,为近6000家企业提供资本金支持,在培育技术创新企业、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支持国家发展战略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投资收益和社会效益。

  《实业投资指引》分为四个部分、共二十条,对进一步服务国家战略、加大实业投资力度、优化实业投资策略、创新实业投资模式、强化运营管理、守牢风险底线等提出明确要求。《实业投资指引》的出台,有助于提升社保基金会规范化、专业化的市场形象,更好履行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的主体责任;有助于发挥社保基金长期资金的优势和作用,积极把握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新机遇,增强实业投资服务国家战略的新动能;有助于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社保基金会实业投资的理念、策略和标准,从而拓宽合作范围,深化务实合作。

  重点工作如下:

  (一)聚焦国家战略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通过开展实业投资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助力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粮食能源安全,战略新兴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和数字经济发展。

  (二)强化实业投资资产配置功能。不断优化基金权益资产配置结构,持续加大实业投资力度,提升实业投资在基金资产配置中的占比,进一步发挥实业投资资产收益稳定、波动较小的重要作用。

  (三)加大直接股权投资力度。发挥社保基金会资金优势,加大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基础性领域的长期股权投资,持续优化股权资产结构。挖掘体量大、周期长、分红稳定的新型基础设施投资机会。努力拓宽直接股权投资的范围和领域。

  (四)扩大市场化股权基金投资规模。结合基金中长期配置需要,构建股权基金二级资产配置体系。全面覆盖综合型、行业垂直、母基金、特殊机会等不同类型管理人,配置创投、成长、并购、不良资产、夹层等不同策略基金,发挥管理人专长及优势,有效分散投资风险,实现多元化、跨周期、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五)稳妥开展结构化基金、政策性基金、信托贷款投资。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筛选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的优质结构化基金、政策性基金,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妥开展投资合作,从严防控投资风险。关注信托行业政策导向,审慎开展信托贷款投资。

  (六)探索开展可持续投资实践。探索建立既具有社保基金会特色、又与国际接轨的可持续投资管理体系。践行可持续投资理念,加大对 ESG 主题基金和项目投资,将环境、社会、治理等因素纳入实业投资尽职调查及评估体系。深化积极股东主义实践,推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所投公司质量。

  (七)深化与央企、地方国企合作。通过多种投资方式,参与央企、地方国企改制引战、并购重组、非公开发行。稳妥开展对划转企业增资及股权投资,为企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巩固合作成果,深化多层次合作。

  (八)扩大合作范围优化合作机制。根据基金配置需要,优选股权基金管理人,将国家级基金、市场化绩优团队、产业龙头、优质企业等纳入合作范围。研究制定已合作及拟合作管理人的筛选程序,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九)探索开展独立账户、跟投基金投资。探索创新投资模式,开展独立账户、跟投基金投资。研究探索股权基金循环投资,加大专项基金投资力度,充分借助管理人的能力和资源,获取优质项目,实现更好收益。

  (十)夯实投前调研。按照“业绩优先、综合考量”原则,建立对股权基金管理人的问卷调查、初步评价、高管访谈等管理规范。制定已合作管理人基金复投的筛选标准,选取业绩优秀、治理良好的管理人继续合作。

  (十一)持续强化投后管理。按照“分类管理、一企一策、责任到人”原则,制定投后管理计划,明确管理任务。参与被投企业和股权基金治理,与其他股东和投资人形成合力,落实合同约定,跟进重要事项,及时研判重大风险。

  (十二)压实退出管理责任。统筹考虑投管退平衡,优化股权资产结构。一企一策审慎研究可行方案,有序推进项目退出工作。引导管理人合理设置基金期限,完善合同条款,采取收益分成扣减、风险准备金等机制压实管理人责任。研究探索股权基金实物资产分配。

  (十三)抓好董监事履职管理。明确董监事职责,规范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建立述职和报告制度,专职董监事每年述职,报告会议决议执行情况,以及企业经营中的重要事项与重大风险,加强对董监事履职的监督和考核评价。

  (十四)改进绩效评价机制。根据实业投资二级资产风险收益特征,合理划分资产类型。修订股权项目与股权基金的投资基准。制定实业投资绩效评价方案,全生命周期评价投资绩效,建立与实业投资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十五)加强投资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市场化股权基金核心条款和参考合同文本,维护社保基金会权益。督促管理人落实社保基金会估值指引和信息报送规范。适时更新中介机构库,发挥顾问作用,为投资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十六)严密防范化解风险。引导管理人正确认识资本特性和行为规律,遵循国家有关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相关政策,履行好对管理人的管理职责。严格落实投前、投后及退出各环节的风险管控措施,形成全流程风险管控闭环。结合项目特点和基金实际,科学合理设置保护性条款、暂停出资、管理人除名等管控措施。

  (十七)构建生态扩大影响力。发挥社保基金会品牌和资金优势,树立社保基金会实业投资规范和标杆,引领行业健康发展。宣传社保基金会投资政策、投资理念和投资成果,展示社保基金会专业化、负责任机构投资者形象。

  【相关新闻】

  社保基金会:进一步完善实业投资管理机制和模式 优化直接股权投资结构

  社保基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实业投资指引》答记者问时指出,将围绕优化直接股权投资结构、优选股权基金合作伙伴、创新合作模式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实业投资管理机制和模式。优化直接股权投资结构,加大对战略性、基础性领域的长期股权投资力度,积极挖掘新型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