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2022-09-29 11:52:4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财政部9月29日消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公告称,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包括耕地开垦费、污水处理费等14项收费。

  全文

  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二、《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包括耕地开垦费、污水处理费等14项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

  三、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切实落实缓缴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特此公告。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