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自救”应成为当前和今后应对金融风险的主要方式

2022-11-02 18:38:4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张琼斯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琼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发表文章《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他在文章中称,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要围绕党的二十大确立的金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货币政策体系,维护币值稳定和经济增长;二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三是落实金融机构及股东的主体责任,提升金融机构的稳健性;四是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自救”应成为当前和今后应对金融风险的主要方式

  易纲在文章中提出,做金融是要有本钱的,金融机构股东要保证做实资本,资本扩张必须要受资本金的约束,如果经营失败出现风险,也要首先进行“自救”,即通过资本盈余吸收损失,如果不够,则由股东根据自身出资依法承担损失,直至股本清零。如果“自救”失败,则股东承担机构破产重组或清算的法律后果,此时为保护中小存款人利益、防范系统性风险,“他救”机制和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开始发挥作用。

  易纲指出,“自救”应成为当前和今后应对金融风险的主要方式。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全面确立,金融机构及股东作为市场主体,应当承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救”风险的主体责任。金融机构要建立市场化资本补充机制,按照监管规则计提拨备,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塑造金融机构健康的资产负债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尊重金融机构自主经营权,减少对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行政干预。推动资不抵债的机构有序市场化退出,通过股权清零、大额债权打折承担损失。

  易纲认为,“自救”能力来源于市场经济下机构的股东出资和可持续经营产生的收益,“自救”的动力和自觉性来源于有效的监管。金融机构的稳建性是建立在预算硬约束基础上的,市场主体以自己的资本充足率为约束,股东负有主体责任,在出现坏账时,用拨备、核销、补资本的方式满足监管要求,保持自身的稳健性。2017年至2021年5年期间,银行业机构共计提贷款拨备超过8万亿元、核销不良资产超过6万亿元、补充资本金超过10万亿元。可见,商业银行的“自救”能力是在产权和监管的约束下,主要由自身的税后资源来实现的。

  改革和开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

  针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易纲指出,改革和开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业立业之本。当前,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需要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优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推进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易纲在文章中还提出,扩大金融业高水平开放。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提升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便利性,提高全球竞争力。坚持多边主义原则,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合作与治理,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在多边债务重组中坚决维护我国海外债权利益。对于海外债权,按照“谁投资谁承担风险、谁决策谁负责风险补偿”的原则,由金融机构和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相关决策部门充分考虑项目的金融可持续性,负责风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