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切实做好全国碳市场2021和2022年度配额分配工作

2022-11-03 14:10:0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生态环境部11月3日消息,生态环境部就《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方案》提出了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政策导向的基本原则,明确了2021、2022年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实施范围,将发电机组按照燃料种类及机组容量划分为四个类别。《方案》明确了配额分配的方法及规则,2021、2022年配额实行免费分配,延用基准法核算重点排放单位机组配额量,按不同机组类别设定相应碳排放基准值,将各机组、各重点排放单位、各行政区域年度配额总量加总,最终确定各年度全国配额总量。《方案》增加了盈亏平衡值的概念,作为制定供电、供热基准值的重要依据,并将负荷(出力)系数修正系数拓展至常规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对于存在合并、分立与关停情况的重点排放单位,《方案》规定了其配额核定方法。

  全文

  关于公开征求《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2021与2022年度配额分配工作,我部组织编制形成了《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等材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s://www.mee.gov.cn/ “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2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邓朝阳、曹园树

  电话:(010)65645635

  邮箱:climate_china@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3.《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 反馈意见建议格式.doc
  • 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