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业务内控不完善 证监会对5家券商及相关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2022-11-11 21:1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费天元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费天元)上海证券报记者今日晚间从证监会获悉,招商证券、民生证券、联储证券、国泰君安、华安证券等5家券商及相关人员近期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招商证券因“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存在对外报送的文件大幅修改后未重新履行内核程序的情况,个别项目质控、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招商证券刘宗坤、王大为作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修改已通过公司内核程序的招股说明书后,未重新履行内核程序即对外报送。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招商证券王大为、李明泽在担任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过程中,修改已通过公司内核程序的反馈意见回复后,未重新履行内核程序即对外报送。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民生证券因“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内控组织架构独立性不足,中小企业发展部履行质量控制职责的同时还存在承做投行项目的情况,部分项目质控、内核把关不严;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第三方服务机构审查制度执行不到位”,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杨卫东作为民生证券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苏欣作为时任质控部门负责人、王国仁作为时任中小企业发展部部门负责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按照相关规定,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联储证券因“存在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部分项目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聘请第三方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不到位等问题”,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董擎作为联储证券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按照相关规定,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国泰君安因“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质控、内核把关不严,部分债券项目立项申请被否再次申请立项时,未对前后差异作出充分比较说明,且存在内核意见回复前即对外报出的情况;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聘请第三方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不到位”,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谢乐斌作为国泰君安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许业荣作为时任投行质控部门负责人、黄宝毅作为时任债务融资部部门负责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按照相关规定,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华安证券因“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存在合规人员独立性不足,投行条线部分专职合规人员薪酬未达标,部分项目在内核会议前未开展问核工作等违规问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证监会对上述5家券商的投资银行业务均提出改进要求,强调要“加强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合规管理”“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