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人身保险产品披露材料不得授权或委托个人保险代理人自行修改

2022-11-17 16: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韩宋辉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韩宋辉)记者11月17日获悉,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明确,保险公司作为产品信息披露的主体,应当完善内部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机制,披露材料由保险公司总公司统一负责管理,保险公司不得授权或委托个人保险代理人自行修改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

  根据办法,保险公司应当将产品的条款、费率、现金价值全表等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进行全面披露。信息披露对象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保险公司保险销售人员、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正确使用产品信息披露材料。中国保险业协会、中国银保信等机构作为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的行业公共平台,为社会公众及保险消费者提供权威的信息查询渠道。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信息披露一直是各国保险监管机构提升行业透明度、强化外部监督、维护市场公平的重要监管抓手。随着行业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从严监管导向更加明确。总的来看,当前产品信息披露制度建设还存在短板,尚未建立适用于所有人身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整体框架和配套规则。同时,原有一些监管要求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监管工作需要,需要统筹规划并制定新的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制度,为此研究制定了办法。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办法制定过程中,银保监会也正在同步研究制定《关于印发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的通知》,对不同设计类型的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要求进行重新梳理并细化,以便消费者更全面、清楚地了解保险产品的功能作用,便于消费者更好的选择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