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院发布“十二条”:审慎认定企业因疫情影响延迟偿还金融借款的违约情形

2022-11-24 12:57:4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周亮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从加强防疫司法保障、惩治涉疫违法犯罪、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障民生权益、助企减负纾困、保障群众诉讼权利等12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若干意见》强调要依法打击暴力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故意传播病毒、核酸检测造假、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等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并畅通涉疫民生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全面开展在线诉讼服务。

  《若干意见》称,加强防疫司法保障、依法惩治涉疫违法犯罪。依法打击暴力抗拒疫情防控措施、侵犯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安全、扰乱卫生医疗秩序、故意传播病毒、核酸检测造假、造谣传谣、聚集滋事、哄抬物价、诈骗钱财等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若干意见》表示,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划分疫情风险区域,采取隔离封控、隔离管理、隔离转运、隔离安置等遏制疫情的应急性措施,尽量减少防疫处置措施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依法制止和纠正“乱加码”或者不作为等违规行为。

  同时,优先保障涉疫民生权益、全面开展在线诉讼服务。畅通涉疫民生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妥善处理防疫保障、医疗服务、劳动争议、物资供应、志愿服务等涉疫纠纷。依托“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粤公正”“广东移动微法院”等网络平台全天候开展在线诉讼服务,鼓励当事人网上立案、调解、证据交换、庭审、申请执行、信访申诉和适用电子送达。

  《若干意见》表示,助力市场主体减负纾困。对因疫情影响产生的买卖、借贷、租赁、旅游、运输、加工承揽、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鼓励双方当事人合理调整或变更协议内容,助力困境企业通过债务重整、债务和解再生发展。

  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依法规范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典当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审慎认定企业因疫情影响延迟偿还金融借款的违约情形,积极促成以展期、续贷或分期付款等方式达成新的还贷协议,减轻中小微企业融资负担。

  此外,加强防疫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病毒疫苗、快速检测试剂、新药产品专利或制造方法专利的保护力度,保障疫苗、药物研发生产。严惩生产销售假冒抗原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违法行为,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