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引入资管机构信义义务制度 做好本土化调整

2022-12-10 12: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刘晓莉 严曦梦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刘晓莉 严曦梦)在12月10日举行的"全球资产管理中心 上海国际活动周2022"分论坛——“资产管理信义责任国际论坛2022”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子学表示,我国有必要引入成熟资本商法域广泛认同的资管机构信义义务制度,但是不可泛用、滥用,需对政策做好本土化调整。

  一是将资管机构信义义务制度我国情况相结合起来,做好本土化调整。

  二是建议通过全面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或者出台资产管理条例等,对资管信义义务做出原则规定。同时,适应功能监管要求,对同类产品、同类机构、同类客户适应同样的信义义务标准,允许不同类别机构产品客户在信义义务标准上有一定的区别。

  三是在信义义务内涵上,坚持客户利益最大化的一个中心、履行注意义务、忠实义务两个基本点。

  四是坚持所有资管机构必须履行信义义务,不得以协议或者其他方式排除信义义务的底线,同时允许根据具体服务场景灵活满足信义义务标准。

  五是突出对普通投资者的特别保护。

  六是建议通过立法确立信义义务的基本原则,以此为基础逐步完善信义义务规则文本与行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