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金融稳定法有望明年出台 明年经济会比今年好

2022-12-17 19:5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张琼斯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琼斯)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12月17日在由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举办的2022-2023中国经济年会上表示,总体看,明年经济还会面临许多挑战,但肯定会比今年好。

  他同时表示,前期金融稳定法推进较快,目前已进入人大的立法程序,预计明年有望出台。这将明显提高重大风险防控能力,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发挥重要作用。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压实各方责任,防止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还提出,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

  就防范经济金融风险方面,刘国强表示,要“保持警觉、完善制度”。保持警觉,就是要充分认识到金融是经营风险的全周期行业,自带风险基因。而且,贪婪逐利的人性弱点在金融领域最为明显。同时,经济周期波动、产业结构调整等客观因素也会在金融领域形成风险并放大风险。金融风险又具有隐蔽性和颠覆性。因此,必须保持高度警觉,做到时时放心不下。

  刘国强表示,近几年,金融风险整体收敛。(经济)增长、物价(水平)、国际收支保持平稳,金融乱象得到明显遏制,许多风险机构得到有效处置。但也要看到,旧的风险没有“断根”,新的风险还在积累。经济下行导致的“水落石出”风险、房地产风险、地方债务风险、市场异常波动风险、外部冲击等风险都不容忽视。而且,这些风险的关联性日益突出。同时,一些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失效,一些机构腐败问题突出,也都会带来金融风险。

  刘国强认为,完善制度,就是要加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体制机制,提高风险应对能力。这几年,我国防控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弥补了许多制度短板,包括中央层面加强金融委统筹协调,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地方层面建立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等。然而,“捂盖子”“富贵险中求”等现象目前还不少,需要依靠“一事一议”,而不是机制性安排。通过“一事一议”进行处置的比例过高,处置责任仍然有待进一步明确,处置资源仍然需要进一步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