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广州设立或参股期货公司

2023-01-10 16:10:3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周亮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1月10日,商务部公开了关于印发《广州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的通知。

  《总体方案》提出,推动服务业重点行业领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在金融服务领域方面,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银行账户服务。支持广州市符合条件的证券经营机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有序开展结售汇业务,为客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品业务。深入实施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 (QDLP) 境外投资试点和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广州市设立或参股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扩大外资金融机构经营范围。

  《总体方案》提出,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 REITs ) 规范健康发展,落实税收等有关配套支持政策,鼓励新型基础设施、高科技产业园等重点领域率先试点;鼓励港澳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设立 REITs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广州市保险法人机构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产品,在符合现行法规的前提下,开展国际医疗保险结算。

  同时,高标准建设广州期货交易所,打造完整期货产业链,建设期货交割库,加强期现货联动,提升重要大宗商品的价格影响力。支持各类交易场所与期货交易所加强合作,实现期现货市场联动发展;支持银行按相关规定优化金融服务, 为真实、合规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

  开展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激发市场主体金融标准建设活力,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赴境外发行绿色债券,联合港澳探 索开展大湾区气候投融资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独资企业申请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符合条件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可申请转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依托现有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探索建设价格指数等新型要素交易平台,支持开 展以服务实体经济为重点的金融体制机制和业务模式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依法合规设立外商独资财务公司。

  《总体方案》表示,推动广州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拓展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 提升支付数字化、便捷化水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理财和资产管理中心, 以一城 (广州国际金融城) 一港 (黄埔港鱼珠 片区) 一湾 (南沙明珠湾起步区) 为核心,鼓励跨国公司在核心区域设立资金管理中心,加速资产管理机构集聚。(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