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青岛港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

2023-03-30 19:18:5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刘雪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4月1日起青岛市青岛港将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据了解,山东省港口集团(简称:山东港口)为青岛港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进行了充分准备。

  山东港口集装箱发展优势明显,与启运港退税政策渊源悠久,腹地市场具有强烈政策需求。在2012年,青岛港便作为国家首批两个启运港试点港口之一,参与启运港退税政策先期试点。2019年,在山东省、青岛市主管部门组织下,山东港口青岛港组建工作专班,参与启运港退税政策申报,完善申建方案。

  启运港退税政策是出口退税管理模式的创新,经启运港发往离境港中转至境外的出口货物,一经确认离开了启运港,即视同为已经出口并可马上办理退税手续,大大缩短了出口企业的退税周期。

  据山东港口介绍,此番升级为离境港,将为出口企业节省约20天的资金成本,同时也为相关的生产、运输、贸易企业带来重大利好,进一步提升山东港口的国际竞争力优势,助推山东港口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中心建设。

  作为离境港,山东港口对内将发挥效率和服务优势,全面提升支线中转操作服务保障,全力当好黄河流域的“出海口”和对外开放的“桥头堡”。

  一是优化支线船舶靠离服务。设立服务专员,成立效率专班和精品航线服务专班,与支线船公司形成联动解决机制,优化支线船舶靠离安排,协同提升操作绩效。

  二是优先中转箱装卸作业。实时跟踪中转箱动态,确保二程船靠泊前24小时确认转运信息的中转箱对接100%,强化拖车运力保障,确保中转箱接驳率100%。

  三是优化中转箱手续办理。针对船公司承运的从16个启运港发运的货物,提升信息化服务,实现业务全程线上化、电子化办理;全天候提供实时电子申报、放行信息,提供24小时应急通道保障。

  对外,山东港口将加强与海关等口岸单位对接,研讨落地路径,组织符合条件的船公司提前做好船舶备案准备,第一时间启动运输工具备案工作。全面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做好数据共享、系统对接优化和业务测试,打通“启运港”和“离境港”信息互联通道。

  此次获批作为青岛港配套启运港的有营口市营口港、大连市大连港、秦皇岛市秦皇岛港、唐山市唐山港、天津市天津港、沧州市黄骅港、滨州市滨州港、东营市东营港、潍坊市潍坊港、烟台市烟台港、威海市威海港、日照市日照港、连云港市连云港港、盐城市大丰港、钦州市钦州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港,涵盖了山东、辽宁、河北、天津、江苏、广西、海南7省、市的16个港口。

  近年来,山东港口积极融入国家战略,着力打造山东半岛世界级港口群,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形成“以青岛港为龙头,日照港、烟台港为两翼,渤海湾港为延展,各板块集团为支撑,众多内陆港为依托”的一体化协同发展格局,积极打造依托港口的一流的供应链综合服务体系,加快由单一港口运营商向供应链综合服务商转型。

  2022年,山东港口货物吞吐量超16亿吨、集装箱量超3700万标箱,分别位居全球第一位、第三位。其中,青岛港吞吐量位列全球第四,集装箱量位列全球第五。(刘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