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浩律师事务所黄江东:中介机构责任认定要宽严适度、过罚相当

2023-06-11 11:00:3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徐蔚

上证报记者 徐汇、史丽 摄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徐蔚)6月10日,以“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为主题的首届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在上海召开。在“证券市场高质量发展与法治保障”分论坛上,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江东参与了“改革创新与证券中介机构发展”的圆桌讨论。黄江东表示,关于中介机构责任认定,总体上要宽严适度、过罚相当,要兼顾当下的规范、历史的实际以及未来的发展。

  厘清中介机构责任的关键在于区分中介机构应当承担的“特别注意义务”和“一般注意义务”。黄江东表示,在如何准确认定上,司法解释讲得很好,各家中介机构在自己的专业领域范围要承担特别注意义务,不在专业范围就是一般注意义务。然而在实践中,哪些是特别注意义务、哪些是一般注意义务,非常考验司法实践智慧。

  在黄江东看来,当前,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需要厘清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实践中,会计师事务所被追责的案例非常多。在最常见的中介机构——券商、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可能会计师事务所是最叫苦不迭的,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会计责任跟审计责任尚待厘清。”

  近年来,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明显增多,但连带责任人内部如何追偿的问题尚未明确。黄江东表示,“追究中介机构的连带责任有其实践合理性,本质上是一种声誉担保,中介机构以其专业声誉做了担保,如果出了问题,就要承担相应责任。但赔偿后中介机构内部怎么分担和追偿,并未有明确规定。”

  在中介机构的责任认定和边界区分上,黄江东认为,应当宽严适度、过罚相当,不枉不纵,精准追责,要兼顾历史和未来。“历史上一度追责没那么严格,收费也比较低,以现在很高的要求去追究历史问题,是不是应当兼顾当时历史的实际情况。此外,在未来发展上,中介机构动不动就被处罚了,会不会产生寒蝉效应,对整体生态和未来发展是不是也应当多加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