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外贸企业拓展市场!上海海关出台29条措施

2023-07-21 17:41:4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7月21日消息,为全力推动海关总署优化营商环境16条落地见效,上海海关结合上海外贸格局变化和企业产业实际需求,于近日推出若干措施,进一步促进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激发产业业态发展活力,支持上海市巩固和放大经济向稳向好态势。

  本次出台的6个方面29条措施,涵盖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促进进出口商品物畅其流,助力外贸企业拓展市场,支持重点产业和新业态高质量发展,深化上海国际贸易和航运中心建设,持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等内容。

  一、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01

  推进上海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围绕提高货物通关效率、优化实施原产地规则等开展制度创新和压力测试。推动货物贸易创新发展,支持开展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

  02

  推动扩大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发展空间载体和特定政策覆盖范围。

  支持推进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三期扩区。在符合相关监管条件前提下,探索扩大“径予放行”政策适用范围。依托国产大飞机“一司两地”一体化监管模式,进一步支持民用航空产业集聚发展。支持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相关政策在浦东具备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特定区域适用,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

  03

  发挥综合保税区政策功能优势构建高水平开放平台。

  推动保税功能拓展延伸,支持先进制造业在综合保税区内集聚发展。整合聚集上海综合保税区区位、货物资源优势,支持将综合保税区打造成汽车进出境集散地,培育壮大上海外贸发展新动能。立足综合保税区对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特点,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04

  支持培育上海高能级商品交易平台。

  推动全国性大宗商品仓单注册登记中心实际运作,助力打造真实可信、实时高效的大宗商品市场交易体系。支持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平台开展保税油气现货交易,提升上海能源要素市场的影响力。

  二、促进进出口商品物畅其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重点产品进出口规模

  05

  促进优质农食产品进出口。

  综合评估检疫风险、加工用途、来源国家等要素,探索进口农产品实施差异化的分类监管。发挥属地监管优势,保障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属地查检绿色通道畅通运行。配合开展对境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评估以及对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评审等工作。

  06

  加快大宗商品进口。

  对经过现场检验检疫且符合条件的进口矿产品、原油实施“先放后检”。对进口铁矿、棉花企业“依企业申请”实施品质检验,助力做强大宗商品贸易。

  07

  支持以“新三样”为代表的产品扩大出口。

  对于需包装使用鉴定的锂电池,通过“绿色通道”“预约查验”“优先查验”等方式提高包装检验效率。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豁免锂电池出口包装检验。

  08

  推动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

  聚焦“首发经济”,推进进口食品化妆品样品通关便利,积极稳妥推进服装采信制度,开展进口机动车采信试点,探索实施摩托车质量安全风险评价分级管理模式和优化进口食品化妆品查检模式,助力上海打造进口消费品集散地。

  三、服务市场主体发展,进一步支持外贸企业减负增效拓展市场

  09

  助推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

  全面推进实施促进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以“一站式”通关服务、一体化保税监管、一揽子税收征管支持实现业务归口管理,促进总部企业集聚运作和能级提升。

  10

  加强高级认证企业培育。

  丰富信用培育形式,优化认证程序,创新试点集团式、产业链供应链式“1+n”(主体企业及相关企业)组团培育认证模式,集约开展“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认证培育和实地认证。聚焦“专精特新”企业,开展优先培育、优先认证。

  11

  推动自由贸易协定见效惠企。

  加大经核准出口商培育力度,提升原产地证签发工作服务效能。加强与商务部门信息共享,依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企业咨询服务站,持续帮助企业增强利用新规则的能力,协助做好出口商品在外享惠的后续协调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扩大业务辐射范围。

  12

  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

  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统计调查,排摸出口企业遭遇不合理贸易壁垒情况。推广“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企业直通车”平台应用,响应企业咨询、解读等需求,以全链条服务帮扶企业应对不合理贸易壁垒。

  13

  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

  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开展“龙腾”等专项行动,重点关注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产业、新业态领域侵权风险,提高执法效能。深化“科创企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中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与维权指导,护航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14

  扩大主动披露政策适用范围。

  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对符合规定的不列入信用记录,为企业提供容错纠错、守法便利通道。

  四、集聚重点及新兴产业优势,进一步增强外贸韧性

  15

  深化集成电路监管创新试点。

  全面推广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适用口岸推广至全部海空运口岸,适用主体范围扩大到从事高新技术研究的科研机构、高校,进一步简化申请备案手续。落实支持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等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减免税快速审核改革,提高相关进口货物免税效率。

  16

  优化特殊物品通关流程。

  扩大进出境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的功能和覆盖面,试点实施细胞治疗研发用特殊物品及商业化产品通关便利措施。优化特殊物品审批流程,实施风险分级精准监管,建立“企业自我评估+专家验证审核”的高风险特殊物品风险评估模式,提升检疫审批效能。

  17

  推动加工贸易提档升级。

  创新海关监管机制,支持保税维修、再制造等新兴业态发展,针对产业发展特点,综合运用企业集团保税、内销便利化等政策推动国产邮轮、新能源汽车等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

  18

  引导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优化跨境电商进口退货监管模式,支持企业开展退货中心仓模式,探索跨境电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跨关区退货。持续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订购人身份、支付信息验核试点工作。支持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开展跨境电商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试点。配合开展“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创建工作,探索货物进出仓海关监管新模式。

  19

  拓展保税维修业务范围。

  推动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本集团国内自产产品保税维修业务,推动注册在综合保税区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口的飞机、船舶、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在境内区外按现行规定开展保税检测维修业务落地见效。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进一步拓展保税维修业务范围,开展更多形态的保税维修业务。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企业开展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保税维修业务。

  20

  保障保税油气加注常态化运行。

  推动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区域内允许特定商品仓储设施实现两仓功能整合,提升保税仓储效能。保障LNG(液化天然气)加注常态化运行并探索扩大加注范围。

  五、发挥重要平台及区域作用,进一步助力提升贸易和航运中心能级

  21

  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

  固化进博会便利化措施,进一步复制推广。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物流中心(B型),支持保税展示展销常态化业务发展。支持虹桥、淮海新天地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提升平台功能。

  22

  提升上海国际航运枢纽能级 。

  推广进口转关“离港确认”模式,服务长江流域更多有需要的港口。支持“中欧班列—上海号”增开、拓展线路,指导经营单位开展场地建设。推动出口流向沿海捎带业务试点,扩大沿海捎带运输规模,提升上海港国际中转服务能级。

  23

  深化长三角海关一体化协同创新。

  在具备监管条件的长三角内陆集装箱码头与上海洋山港之间持续推广“联动接卸”模式。推进“长三角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管新模式”,逐步扩大跨境电商出口转关试点范围,提升跨关区协同治理效能。

  六、依托“改革+科技”双轮驱动,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24

  加快智慧海关建设。

  推进大数据治理,加快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发展,以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建设为抓手,推动智慧海关建设落地见效。

  25

  提升口岸数字化监管水平。

  持续提升智能审图应用效能,优化算法分类部署,提高智能审图准确性。加大“先期机检+智能审图”应用力度,探索推进洋山四期有机检指令的集装箱自动顺势过机模式,为洋山口岸自动化码头智慧机检项目提质增效。

  26

  便利属地查检业务。

  推进属地查检业务管理系统及出口检验检疫证书“云签发”模式试运行,提供证书在线申请服务,探索通过“云签发”功能直接打印海关签发的证书。

  27

  持续推进“直提直装”监管模式。

  积极支持推进危险品、超高超宽特种箱等进出口货物“船边直提”“抵港直装”模式,与船舶装卸作业无缝对接,最大程度缩短货物在港时间。

  28

  开展进口机动车辆监管改革。

  试点《货物进口证明书(汽车、摩托车)》《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两证合一”改革,合并签发以进口证明书版式和内容为基础、融合检验有关要素的统一证书,进一步精简单证。

  29

  加强外贸统计监测分析。

  加强上海外贸监测分析,及时向社会发布外贸进出口信息,更好提振信心、引导预期。进一步扩大我关统计数据发布维度,便利社会公众获得更多海关贸易统计数据和相关数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