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身保险银保业务自律公约:严禁开展扰乱银保市场秩序的恶性价格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2023-09-13 22:33:3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周亮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近日,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结合广东实际,制订并印发了《广东省人身保险银保业务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从人员管理、业务规范、费用管理、自律管理等四方面做出规定,共有六章三十六条。

  在人员管理方面,《自律公约》表示,保险从业人员不得直接向银行代理机构客户销售银保业务相关保险产品。

  关于业务规范方面,《自律公约》则称,保险机构和银行代理机构应在签订的合作代理协议、补充协议或承诺书中,明确约定保险机构及保险从业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给予银行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合作代理协议约定以外利益。

  《自律公约》重点规范在费用管理方面。《自律公约》表示,保险机构和银行代理机构协商手续费用时,应当遵循共同促进银保业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则,结合本机构实际,根据发展水平、盈利状况、管理能力等,审慎合理确定。

  《自律公约》鼓励探索佣金费用的递延支付,通过与品质挂钩,实现销售激励的长期可持续性。

  《自律公约》严禁开展扰乱银保市场秩序的恶性价格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不通过其他渠道及方式变相增加银保业务手续费,坚决杜绝银保小账。不得签署涉及手续费提高或变相提高的补充协议。手续费等实际费用应与银保产品备案材料保持一致,不得突破产品备案的费用上限。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给予银行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合作协议约定以外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现金、各类有价证券,或者报销费用、提供旅游等。(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