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答上证报:绝大多数开展银保业务的银行已与保险公司重新签约 银保渠道佣金费率较之前平均水平下降30%左右

2023-10-20 16:41:5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韩宋辉

  上证报记者 史丽 摄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韩宋辉)10月20日,金融监管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工作相关负责人在2023年三季度银行业保险业数据信息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上海证券报记者提问时表示,截至目前,通过保险公司和银行机构的充分沟通、相互协商,绝大多数开展银保业务的银行已与保险公司按照“报行合一”的要求重新签约,有的保险公司银保新业务已达往年同期水平,个别公司的业务量还有提升。整体来看,保险公司的银保业务运行平稳、进展良好。初步估算,银保渠道的佣金费率较之前平均水平下降了约30%左右。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工作负责人介绍,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应当报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并严格执行,对于未严格执行的,可以对公司采取监管措施。近些年,人身保险业同质化竞争严重,保险公司费用管理普遍较为粗放,导致实际费用超出了产品报备时的水平,出现“报行不一”的情况。费用高企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是虚假费用、虚假投保、虚假退保等问题的根源,更是滋生“代理黑产”的土壤,影响了行业高质量发展。当前,金融监管总局在银保渠道率先严格执行产品“报行合一”工作,强化产品备案管理。

  “前期,有一些保险公司在落实银保渠道‘报行合一’过程中,为了调整和优化业务系统,短期内没有开展银保新业务。”金融监管总局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这些公司通过提升内控合规管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与银行机构对接,很快就恢复了业务合作。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强化产品“报行合一”是严格监管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行业算账经营、强化管理的必然需求。同时,开展“报行合一”也有助于治理市场乱象,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行业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推动保险公司降低经营成本、提升负债质量。

  据金融监管总局相关工作负责人介绍,当前,金融监管总局在银保渠道率先严格执行产品“报行合一”工作,强化产品备案管理。一是要求保险公司明确产品的费用结构;二是要求保险公司明确产品的总费用上限和给渠道佣金的上限;三是要求保险公司做到“三费合一”,也就是精算假设费用、预算费用和考核费用相统一;四是要求保险公司在压实主体责任的同时,特别强调压实精算师责任,要求精算师在产品设计、费用测算等方面负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