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金融体系稳健性 两部门正式发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韩宋辉)着力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加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建立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与识别机制,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近日正式发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下称《办法》),提出认定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方法、流程和标准。
接近监管人士表示,《办法》的发布实施,将评估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范围从银行进一步拓展到保险领域,为实施差异化监管打好基础,有助于强化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监管,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增强金融体系稳健性。
明确评估范围、指标和权重
《办法》共四条二十项,对参评保险公司范围、评估流程与方法、评估指标等进行了明确。
首先,《办法》明确参评保险公司范围包括我国资产规模排名前10位的保险集团公司、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上一年度被认定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机构。
接近监管人士表示,评估认定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是强化我国金融稳定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我国保险业行业集中度较高,大型保险集团规模大、结构和业务复杂性高、涉众面广,将符合条件的大型保险集团认定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并强化监管,有助于夯实我国金融体系稳定的根基,增强市场的信心。
其次,《办法》明确了评估指标和权重,包括规模、关联度、资产变现和可替代性4个维度共计13项评估指标,4个维度的权重分别为20%、30%、30%和20%。
接近监管人士表示,保险公司主要通过关联度和资产变现两个渠道对金融市场运行产生影响。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在评估中选择“特定业务保费收入”“赔付金额”“受第三方委托管理的资产”“资金运用复杂性”等作为具体评估指标,体现出保险公司发挥承保、理赔、投资等重要功能的特点,符合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实际。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具体评估流程。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每两年根据参评保险公司相关评估指标数据,计算各家保险公司加权平均分数,得分达到或超过1000分的保险公司将被认定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将联合发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名单。
促进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稳健经营
截至2023年二季度末,我国共有237家保险机构法人,我国保险业机构总资产为29.2万亿元,是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行业。我国也是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保险业行业集中度高。
《办法》的发布,有利于增强市场对金融体系稳定的信心。业内人士表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全球范围内都非常重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2013-2016年,金融稳定理事会(FSB)每年公布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G-SII)名单,我国平安保险集团入选。总体看,国际上关于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认定工作一直在推进。
接近监管人士表示,在稳步推进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认定和附加监管工作的基础上,我国稳妥有序推进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认定工作,坚持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符合国际金融监管的主流趋势。《办法》的发布实施,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认定范围拓展到保险领域,对于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增强我国金融体系稳健性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将根据《办法》,共同做好我国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认定工作,制定附加监管规定,发挥好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合力,促进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金融体系稳定的基础,更好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在三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系统重要性银行在接受微观审慎监管的基础上,还要接受基于宏观审慎的附加监管,满足更高的监管标准和监管要求,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形成合力,以强化资本内在约束机制,持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治理水平。接近监管人士表示,预计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将加强对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