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22项债券业务自律规则 企业债券发行审核技术系统改造、在审项目平移对接等已准备就绪

2023-10-20 19: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时娜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时娜)10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3年修订)》等5项基本业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其编制要求(2023年修订)》等12项业务指引和5项指南,以及《关于企业债券衔接工作安排的通知》,进一步构建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债券市场自律监管体系。

  前述债券业务自律规则明确了企业债券受理审核、发行上市、存续期监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相关制度要求和工作衔接安排,将于发布之日起施行,深交所将自10月23日9时起接收企业债券的受理申报,并开展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目前,相关技术系统改造、在审项目平移对接等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

  促进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协同发展

  前期,深交所已就5项基本业务规则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市场相关参与主体总体认可规则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另就部分内容提出共计37条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讨论,吸纳其中13条合理意见建议,对规则进行了相应完善;其余未采纳意见建议将于后续市场培训中进行说明。

  本次制定修订债券业务自律规则,深交所坚持“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的原则,按照促进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协同发展的思路,对全链条业务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和规范。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强化监管协同,将企业债券总体纳入公司债券自律规则适用范围,明确企业债券受理审核、发行上市、持续监管安排、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与公司债券总体保持一致。

  二是深化功能发挥,有效吸收企业债券管理经验,完善募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拓宽专项品种范围,更好发挥债券市场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的功能。

  三是提升服务质效,明确受理补正可以延期以及提交注册文件的时限要求,延长反馈回复和延期回复时限,调整审核程序中的中止情形,增强市场预期。

  四是规范发行承销工作,明确发行备案流程、簿记建档时间、簿记建档系统使用、承销机构履职规范等方面的要求,提升发行承销工作的透明度。

  五是完善存续期监管要求,优化信息披露管理要求和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存续期募投项目运营效益等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

  推动企业债券承接业务平稳落地

  据了解,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在相关单位通力配合下,深交所安排专人专岗,扎实有序推进企业债券受理审核、发行上市、持续监管等环节准备工作,加快推进技术系统开发改造,全力保障企业债券职责划转平稳落地。

  制度流程安排方面,制定修订22项业务规则和指南,并对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制度、流程有效衔接。技术准备方面,已完成相关业务系统的技术改造,并于10月16日正式启用簿记建档系统,同时与相关结算单位就企业债券登记托管安排等业务衔接事项协商一致。市场组织方面,已于10月19日组织开展簿记建档系统操作培训,并针对在审平移项目做好服务对接和专项培训。

  准备工作中,深交所自觉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交易所企业债券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密切配合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深交所工作小组的驻点监督。将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深入推进“三阳光两促进”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债券业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持续完善企业债券发行审核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把各项监督要求嵌入业务全流程各环节。持续强化严的氛围,紧盯关键人员、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保障企业债券业务承接平稳有序。

  加强债券市场建设,提升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深交所表示,接下来,深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稳妥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承接工作,推动企业债券功能有效发挥。

  一是坚持公开透明,完善制度机制。持续优化企业债券相关制度机制、标准和流程,提高审核规范性、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扎实推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质效提升与廉洁风险防控有机融合,确保企业债券职责“接稳接好”。

  二是坚持市场至上,提升服务效能。聚焦市场关切,及时组织开展自律规则培训,强化市场培育服务、投资者教育等各项工作,增强市场各方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健全市场功能。围绕“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的总目标,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承接为契机,推动公司(企业)债券、ABS和基础设施REITs协同发展,助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进一步提升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