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就优化上市公司回购机制咨询市场

2023-10-27 19:04:5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唐燕飞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唐燕飞)10月27日,港交所刊发咨询文件,就建议修订《上市规则》以推出库存股份机制征询市场意见。咨询为期两个月至2023年12月27日。港交所刊发指引信HKEX-GL117-23,为发行人在限制期内继续于联交所执行自动股份购回计划授予豁免的框架提供指引。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洁旋表示,港交所致力提升香港上市市场的素质、活力和吸引力。建议中的《上市规则》条文修订及指引信为发行人提供更多灵活度,方便它们通过回购及库存股份再出售来管理资本结构,从而提升市场竞争力以及对发行人和投资者的吸引力。港交所也建议引入适当的保障措施,以维持相关发行人的股份交易公平有序,并确保股东获一致及公平的待遇。

  港交所提出的主要建议包括:删除有关注销回购股份的规定,让发行人可根据其注册成立地点的法律及其组织章程文件,以库存方式持有购回股份;采用与《上市规则》现时适用于发行新股相同的方式规管发行人库存股份再出售事宜。

  同时,为维持市场公正及减轻证券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的风险,港交所建议就以下活动施加为期30日的暂止期,包括购回股份后再出售库存股份(不论场内或场外),以及在港交所进行库存股份再出售后再回购股份;及禁止在限制期内或明知交易对象为核心关连人士的情况下在港交所进行库存股份再出售等。

  此外,港交所建议对《上市规则》作出以下修订:允许新上市申请人在上市时保留其库存股份,但任何库存股份再出售均须遵守与发行新股相同的禁售期规定;要求发行人(作为库存股份持有人)就《上市规则》规定须经股东批准的事宜放弃投票; 在《上市规则》各个不同部分(例如计算公众持股量及规模测试时)将库存股份从发行人已发行股份或有投票权股份中剔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