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证监局对北京大成律所出具警示函

2023-11-13 16:5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徐蔚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徐蔚)11月13日,青岛证监局公布对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大成律所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律意见书个别表述不准确,使用“未发现”的含糊措辞。二是针对发行人对外担保、诉讼仲裁等事项未进行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三是采用网络查询方式进行核查验证的,未制作查询笔录。

  青岛证监局要求大成律所加强对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范,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