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合同约定如实披露 私募被警示

2023-11-13 17:35:3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魏雨田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魏雨田)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对福州鼎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铭基金)出具警示函。

  经福州证监局调查,鼎铭基金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期间,存在以下行为:作为鼎铭善缘1号私募证券价值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善缘1号)、鼎铭善缘2号私募证券价值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善缘2号)的基金管理人,未实际参与善缘1号、善缘2号的资金募集、投资决策;未按照善缘1号基金合同约定办理基金份额赎回业务;未按照善缘1号基金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

  据此,福州证监局决定对鼎铭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