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15个城市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启动

2023-11-15 13:39:43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孙小程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孙小程)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正式印发《关于启动第一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确定北京、深圳、重庆、成都、郑州等15个城市作为先行试点区。《通知》提出,鼓励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和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根据《通知》确定的预期目标,新能源汽车推广将聚焦公务用车、城市公交车、环卫车、出租车、邮政快递车、城市物流配送车、机场用车、特定场景重型货车等领域,推广数量预计超过60万辆;充换电基础设施方面,将建成超过70万台充电桩和0.78万座换电站;新技术新模式发展将取得积极成效,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换电等加快应用,V2G、光储充放等车网融合技术示范效果良好,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有提升且示范规模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碳交易、绿色电力交易实现新突破,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率逐步提升并实现上车应用。

  中汽政研对此解读称,总体来看,入选试点城市的产业基础良好、应用场景多样、发展潜力明显、示范带动突出、政策保障有力、工作积极性高。分别来看,第一类试点城市包括北京、深圳、重庆、成都、郑州,具有完善的汽车产业链,及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基础,能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类试点城市包括宁波、厦门、济南、石家庄、唐山,其新能源汽车推广规模大、发展潜力大,有利于推动新体系电池、车用芯片、智能传感器等技术上车应用。

  第三类试点城市包括柳州、海口、长春、银川、鄂尔多斯,具有突出的区域特色和示范效果,如海口推进全岛全面禁售燃油汽车,长春探索新能源汽车在北方季冻区普及应用路径,银川推动绿色能源与新能源汽车融合发展等。

  根据中汽政研统计分析,第一批试点城市紧跟国家政策导向,结合当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已出台涵盖推广应用、财政补贴、交通路权、基础设施、新技术新模式发展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围绕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相关支持措施。

  试点工作是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央地通力合作才能取得实效。为促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推动新能源汽车与交通、能源、通信等领域融合发展,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中汽政研建议,试点城市紧抓试点机遇,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试点工作,聚焦特色场景、特色领域、主要新技术新模式,勇于突破、大胆创新,探索创新发展案例,制定出台一揽子支持政策,打造试点“典型标杆”,并多渠道加强试点工作宣传,提升公众参与度。

  中汽政研还建议,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试点工作推进机制,组织行业专家和第三方机构对试点城市进行跟踪,定期开展试点城市调研、试点考核评估等工作,归纳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加大试点典型案例宣传力度,营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