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及相关人员收山东证监局警示函

2023-11-17 21: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何昕怡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11月17日,济南高新披露晚间公告称,近日,公司及公司董事长王成东、公司财务总监雷学锋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悉,2023年初,济南高新子公司山东瑞蚨祥贸易有限公司开展黄金贸易业务,公司在4月29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对有关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营业收入;8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有关贸易业务进行重新梳理,将上述业务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调减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2239.11万元。上述事项导致公司前期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数据不准确。

  山东证监局指出,济南高新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王成东、雷学锋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济南高新及上述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记者注意到,针对上述信披违规行为,此前的10月25日,上交所已对济南高新及时任财务总监雷学锋予以监管警示,并要求公司及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何昕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