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即可先落户后就业!苏州人才落户政策再放宽

2023-11-29 15:16:4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仲茜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仲茜)本科学历即可先落户苏州后就业,落户社保缴费年限缩短、年龄放宽,长三角社保缴纳累计认可,申报审核流程简化……11月28日,苏州市政府出台《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时,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公安局将配套制定《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新政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苏州现行人才落户政策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近3年落户总数达17.21万人,相当于政策实施前11年的总和,为苏州市引进各类人才发挥了强有力的政策引擎作用,人才落户已成为苏州市人力资源供给及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

  即将施行的《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共十六条,相较于现行人才落户政策,新政多方面出“新”,具体有四个亮点,包括“先落户后就业”对象范围扩大,社保缴费年限缩短、年龄放宽,长三角社保缴纳累计认可,申报审核流程简化。

  其中,“先落户后就业”对象范围扩大是针对有来苏就业意愿但尚未在苏就业的群体,此次调整将“先落户后就业”对象范围进一步放宽至本科学历、中级职称和技师。1.学历人才:具有本科学历人员即可“先落户后就业”;2.专业技术人才:从高级职称放宽至中级职称以上(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以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按照对应的职称层级办理);3.技能人才:把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及以上且符合苏州市引进技能人才紧缺(工种)目录人员纳入“先落户后就业”对象范围。

  社保缴费年限缩短、年龄放宽,其中,大专学历人才社保缴费年限、年龄放宽: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将社保缴纳时间从6个月缩减为1个月;对连续缴纳社保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将年龄条件放宽到45周岁。符合苏州市引进技能人才紧缺(工种)目录的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社保缴费年限,年龄条件从35周岁放宽至40周岁,连续缴纳社保时间从6个月缩减为3个月。

  此外,苏州人才落户新政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长三角区域社保缴纳累计认可,申请落户前十二个月内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苏州市除外)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期限,可以在申请人才落户时累计合并计算,相关缴费期限可以视同在苏州市连续缴费,但申请落户当月应当在苏州市就业并依法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