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修订监管指引 放宽回购股份相关条件和限制

2023-12-15 20:39:3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深交所12月15日消息,为了进一步鼓励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深交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深证上〔2022〕21号)同时废止。

  此次修订旨在优化完善回购制度,充分发挥股份回购作为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的重要作用,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其中指出,放宽回购的相关条件和限制,将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进行的回购条件之一“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三十”,修改为“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同时新增“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的条件。

  详情见附件: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docx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修订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