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获利 老牌私募创始人受处罚

2023-12-20 19:03:5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马嘉悦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马嘉悦)12月14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某琳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获利,遭到上海证监局处罚。记者采访获悉,处罚决定书中提及的私募为上海世诚投资,陈某琳为世诚投资创始人陈家琳。据记者不完全统计,11月以来各地证监局针对违规的私募机构及相关个人陆续开出超60张罚单,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私募行业的草莽时代已经过去,守住合规底线方能长久发展。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8月30日,世诚投资与某证券公司签署了《A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顾问协议》,世诚投资为投资顾问,陈家琳为投资顾问授权投资代表。A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世诚投资实际投资决策,陈家琳知悉A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决策等未公开信息。

  随后,陈家琳与曹某签订了《委托理财协议书》,约定曹某委托陈家琳对其光大证券账户资产进行投资理财。与此同时,陈家琳还与彭某签订《彭某女士专户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彭某委托陈家琳对其中金公司证券账户资产进行投资理财。

  可见,陈家琳因接受上述委托,实际控制“曹某”光大证券账户和“彭某”中金公司证券账户。

  据调查,自A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至“曹某”证券账户停止委托期间,“曹某”证券账户在沪深两市与A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趋同买入股票62只,趋同买入金额为6,309.54万元。与此同时,自A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至“彭某”证券账户停止委托期间,“彭某”证券账户在沪深两市与A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趋同买入股票56只,趋同买入金额为10,709.3万元。

  对此,上海证监局认为陈家琳的违法行为损害了A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人的利益,违背了受托责任,危害了证券市场秩序,构成行政违法行为,因此决定责令其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10,774,612.43元,处以10,774,612.43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世诚投资为老牌私募,在行业中具备一定知名度,此次受处罚引发了市场关注。在业内人士看来,今年世诚投资在内的多家知名私募因合规问题受处罚,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业的变化,未来私募业将加速构建健康、规范的生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