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修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购房人可自查资金余额

2023-12-22 20:19:33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于祥明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于祥明)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12月22日,北京市住建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 公开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将预售资金由银行监管调整为政府监管,拟引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作为第三方机构,强化对预售资金的监管。开发商应在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和监管账户名称,购房人可查询本人入账信息和项目重点监管额度内资金余额。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向记者表示,新修订的《办法》有几方面提升。一是新修订的《办法》将监管原则由“政府指导、银行监管、多方监督、专款专用”调整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专户收存、专款专用、核定支出、违规追责”。强化了属地住建部门对预售资金的监管责任,明确属地住建部门对预售资金用款的审核职责。同时引入了市住房资金中心作为具体监管业务承担部门,发挥其独立性和资金管理专业性优势,强化对商业银行的执行监管,确保对预售资金监管新的要求落实到位。

  二是在流程中弱化了银行的监管职能,加强了对商业银行的执行监管;三是在资金支取方面,《办法》明确支取要求,包括重点监管额度资金应确保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于本项目有关的工程建设等;四是在市住房资金中心门户网站公示的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房人可对资金账查看、比对监管账户信息,确保个人购房款全部存入监管账户,并进行日常监督。

  陈文静表示,北京此次对于《办法》的修订,是快速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中提出的“保交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的要求,本次北京强化预售资金监管,将有助于防范项目风险,稳定购房者预期,对市场信心提振或将起到积极作用,未来预计将有更多城市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