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犯罪惩治 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将从三方面做出主要修改

2023-12-23 10:42:18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作者:

  昨天(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公布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12月25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并介绍本次常委会会议拟审议的法律草案主要情况。

  其中,即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进一步调整、提高了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等相关贿赂犯罪的刑罚,加强犯罪惩治。

  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将从三个方面做出主要修改:

  一是在草案第一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第二款、第二条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第二款中增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企业章程规定”的条件。这样,符合规定的同类营业和有关关联交易不构成犯罪,与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做好衔接。

  二是完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规定,将犯罪主体由“董事、经理”修改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致使公司、企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作为犯罪成立条件,准确界定和把握好此类犯罪的处罚范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行贿罪从重处罚情形,对原规定进一步修改整合,准确、妥善划定从重处罚情形。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 臧铁伟:在保持惩治受贿犯罪高压态势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妥善把握查处行贿的政策尺度。同时,从社会面上来说,任何人都应当树立法治意识,决不能通过行贿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针对当前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的问题,此次草案也做出了相关修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 臧铁伟:将现行刑法第165条、第166条、第169条规定的国有企业等相关人员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为亲友非法牟利、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企业资产等犯罪进一步扩大适用到民营企业。目的就是为了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利用各种非法手段“损企肥私”为民营企业有效预防惩治企业内部腐败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