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公司治理司:加强对保险集团和金融控股公司的机构监管

2024-01-09 18:30:5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张琼斯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琼斯)金融监管总局1月9日发布金融监管总局公司治理司专栏文章《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 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文章称,公司治理司将按照金融监管总局党委部署,结合公司治理监管工作实际,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全力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

  一是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推动公司治理监管再上新台阶;二是以践行“五大监管”为重点,展现强监管严监管新形象;三是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推动金融“五篇大文章”有新建树;四是以强化公司治理监管为抓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新作为;五是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为支撑,发扬忠诚干净担当新作风。

  加强对保险集团和金融控股公司的机构监管

  其中,关于践行“五大监管”,文章显示,公司治理司紧扣“五大监管”主题,以公司治理为主线,坚决做到“长牙带刺”,着力提高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和协同性。

  一是加强对保险集团和金融控股公司的机构监管。研究建立规则趋同或统一的金融集团非现场监管框架,强化股东和董监高人员资质要求。明确金融控股公司功能定位,严格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

  二是加强股东行为监管。以公司治理监管评估促进治理行为规范化,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在股权管理、关联交易、内控合规、信息披露等领域提高管理能力。

  三是加强公司治理功能监管。研究制定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指导性文件,制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股权、关联交易等监管制度规则,扎牢制度“铁篱笆”。

  四是加强股权穿透式监管。建立全链条穿透监管机制,细化股权穿透监管标准,加强股东监管与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的联动,加强对股东入股资金、关联关系、股权结构的穿透审查。

  五是加强持续监管。强化覆盖机构全周期、业务全过程、治理全链条的动态监管,推动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和优化升级,做好数据指标监测分析,提升风险的识别与监控能力,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防范化解保险集团特有风险 防止产业资本在金融领域无序扩张

  文章称,公司治理司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紧抓公司治理“牛鼻子”。强化公司治理领域问题整改督导力度,推动形成“风险预警—问题整改—早期干预”的工作闭环。紧盯“关键人”“关键事”,推进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公开常态化,严肃市场纪律。

  二是防范化解保险集团特有风险。督促保险集团加强保险主业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避免业务端盲目激进扩张,防范利差损和信保等重点业务风险。定期开展保险集团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现场评估,切实加强资本约束。强化聚焦主业的经营导向,加强非保险子公司和重大股权投资管理。加强集团风险管控,通过风险传染专项审计查摆问题,防范内部风险传染。

  三是做好产融风险隔离。督促金融控股公司加强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之间、各金融机构之间“防火墙”建设,坚持“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加强与其他金融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监管协同,防止产业资本在金融领域无序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