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修改《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涉及4个条款

2024-01-10 11:5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交通运输部1月10日消息,日前,交通运输部制定公布了《关于修改<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23号)。

  交通运输部表示,此次修改,涉及4个条款。一是国务院取消了经营“境内”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决定》相应取消了罚款事项,需要对《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作出相应修改,只对经营“进出境”邮政通信业务的予以审批,对未经审批从事相关活动的予以处罚。二是删除第六十一条中关于拒绝、阻碍邮政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和调查,以及第六十二条关于新改扩建住宅未设置信报箱的处罚条款。三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已于2019年12月改制更名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因此,对第五十四条中关于该公司的名称作出相应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