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扩大至广东全辖实施

2024-01-19 18:19:4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周亮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于1月19日印发《关于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决定在广东辖内扩大实施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资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

  试点政策的主要内容有:一是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二是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三是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四是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免于登记;五是优化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管理;六是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予登记;七是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八是外债、境外上市等部分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

  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自2022年1月率先在南沙自贸区实施,截至2023年末,所有试点措施均已落地见效,累计办理试点业务1.33万笔,涉及金额304.5亿美元。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向境外支付船舶交易佣金和船舶造修服务费等具有笔数多、金额大、时效性要求高的特点。开展试点业务后,企业既享受到优质企业凭指令付汇的便利化政策,又能通过网银提交汇款申请,单笔付汇业务平均耗时由3小时缩短至不到15分钟,企业时间成本与人力成本大幅下降。南光物流(广州)有限公司反映,资本项目外汇登记业务下放前,办理外债登记业务需往返外汇局百余公里,耗时耗力,现可就近选择银行办理,大幅缩短业务办理流程,流动资金得到迅速补充,有利于公司贸易业务开展。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广东全辖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有利于满足各类经营主体不同层次需求,优化跨境贸易投融资营商环境,提升外汇管理服务能力和广东整体对外开放水平。下一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落实落细试点政策宣传、培训和督导,使更多企业熟悉政策、使用政策,指导银行、企业有序开展试点业务,以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助力广东稳外贸、稳外资、稳增长。(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