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丽传媒:未曾授权任何个人、公司、机构以春节档影片《热辣滚烫》名义开展投融资合作

2024-01-23 13:3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杨翔菲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杨翔菲)1月23日,新丽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丽传媒”)通过春节档影片《热辣滚烫》官方微博发布声明。声明称:新丽传媒是电影《热辣滚烫》的第一出品方,影片由新丽传媒与三亚市文艺小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艺小红”)共同投资拍摄。

  近期,新丽传媒发现,存在不法分子冒充影片出品方、投资方等,以电影投资版权认购、收益转让等名义进行非法融资的情况。公司表示,影片《热辣滚烫》包括著作权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等权益均由新丽传媒与文艺小红共同享有。新丽传媒未曾授权任何个人、公司、机构以本片名义对外开展任何投融资合作,任何宣称拥有公司授权从事有关电影投资、版权认购、收益转让、众筹等信息,均为虚假信息。任何冒用新丽传媒名义或假借其他身份对外开展所谓电影投融资活动的,均属侵犯电影权利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新丽传媒表示,对于任何侵犯电影名誉及各出品方权益的行为,将保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涉嫌刑事犯罪的,将依法报请公安机关处理。公司也请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不要轻信关于《热辣滚烫》投融资的相关信息,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