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快讯 | 全国人大代表徐冠巨:建议出台民企内部人员腐败犯罪司法解释

2024-03-04 20:46:4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杨烨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杨烨)全国人大代表、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建议,制定出台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犯罪司法解释,以准确打击为亲友非法牟利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资产等三类行为,保护经营主体权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3年12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二)》),原本仅适用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为亲友非法牟利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资产等三类行为,也同样适用于民营企业内部人员。

  “《刑法修正案(十二)》对民营企业的需求做了及时回应,体现出刑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但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犯罪情况在多方面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尚未就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三类犯罪’出台司法解释。”徐冠巨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刑法修正案(十二)》所涉“三类犯罪”的具体适用应出台司法解释,将《刑法修正案(十二)》的规定在刑事司法中落深落细,在司法解释中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