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海新能深市主板IPO终止 营收近乎来自单一客户

2024-03-08 16:14:53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何昕怡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3月8日,广西北部湾陆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陆海新能”)深市主板IPO审核状态变更为“终止”,原因系公司及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其的发行上市审核。2024年以来,深交所主板IPO终止案例已达5单。

  陆海新能“报考”IPO历程较短:2023年9月22日,公司IPO申请获深交所受理;同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首轮问询函;2024年3月8日,因主动“撤单”,公司IPO终止。

  招股书(申报稿)显示,陆海新能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自成立以来,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培育的多元化可再生能源运营商,公司深耕广西区域,始终围绕水力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相关领域开展业务经营。

  此次IPO,公司原计划募资16亿元,用于覃塘大岭风电场、兴宾桥巩风电场一期、良庆那马风电场、良庆河阳山风电场、广西来宾市象州县石龙光伏发电项目、柳州红花水电厂电化学储能项目。

  从股权架构看,陆海新能控股股东为西江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国资委。其中,西江集团直接持股86.70%,同时通过其下属全资孙公司北港创投持股12.99%,合计直接、间接持有公司99.69%的股份。北港集团系西江集团的控股股东、陆海新能的间接控股股东,直接持有西江集团100.00%的股权。此外,广西国资委直接持有北港集团100%股权,因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据公司披露,2022年至2023年1-3月,公司主要客户为广西电网、西江集团,合计销售金额占比为100.00%。其中,广西电网、西江集团分别销售占比达99.62%、0.38%。(何昕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