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

2024-04-02 09:3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4月2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修订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发改能源规〔2018〕424号)同时废止。

  《办法》明确,鼓励以满足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为主要目标的增量配电业务,支持依据其可再生能源供电范围、电力负荷等情况划分配电区域。不得依托燃煤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网,防止以规避社会责任为代价打造成本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