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补空白!招投标领域迎来首部公平竞争审查部门规章

2024-04-03 17:2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于祥明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于祥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首次为招投标领域出台政策措施列明“负面清单”。据悉,《规则》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对此,专家表示,《规则》的出台是解决招投标领域实践问题“一剂良方”,填补了招投标领域审查制度规则空白,健全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将规范招标投标政策制定活动,着力从源头上减少排斥、限制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规则》是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的首部部门规章,从规范地方政府招标投标政策制定活动角度,明确要求相关政策出台前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经审查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情形的,不得出台有关政策措施,着力从源头上减少招标投标领域排斥、限制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上述负责人说。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招标投标是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方式,经营主体通过招标投标进行供需对接、竞争择优,能够实现各类要素优化配置。营造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有助于促进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对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更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作用。

  《规则》紧密结合招标投标市场特点和关切,研究提出针对性举措,共5章22条,主要包括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的总则、审查标准、审查机制、监督管理和附则等内容。

  在审查标准方面,《规则》针对招标投标实践中易发常见的各类不合理限制,提出7个方面40余项具体审查标准,规定了审查具体要求,重点解决资格预审、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标准、信用评价、保证金收取等方面的交易壁垒。

  “《规则》为各级招标投标政策制定机关精准科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提供了依据和指引,它的出台是解决招投标领域实践问题的‘一剂良方’,填补了招投标领域审查制度规则空白,健全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中国招标投标协会首席专家李小林说,《规则》还梳理招投标领域内存在的地方保护和所有制歧视等突出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举措,对形成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招标投标领域仍不同程度存在着各类排斥限制竞争情形,如对外来企业、商品和服务设置歧视性市场准入条件,设置歧视性信用评分,要求企业进入特定名录库等。这些做法制约了招标投标竞争择优制度的发挥,降低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法规处副处长田皓向记者表示,《规则》为政策制定机关准确理解与适用审查标准提供了参考,有助于规范政府招标投标政策制定行为,解决地方政府部门设置招标投标交易壁垒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