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书面警示,2家口头警示,深交所向打新违规机构“亮剑”

2024-04-07 16:2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黎灵希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黎灵希)4月7日,上海证券报记者从深交所获悉,为规范新股发行秩序,督促网下机构投资者合规专业客观报价,近期深交所对6家网下报价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包括3家私募基金、2家公募基金和1家保险公司。

  检查发现,6家检查对象不同程度存在违反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则规范要求的情形。深交所于4月7日在官网发布4份监管函,对本次检查涉及的4家新股报价机构采取书面警示措施。

  4份监管函明确要求相关新股报价机构限期提交整改报告,对其中2家报价机构相关负责人予以约见问询。除前述4家机构外,深交所同时对另外2家违规情形相对较轻的机构予以口头警示。

  根据监管协作备忘录要求,近期中国证券业协会将根据深交所移交的检查结果线索,对相关违规情况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根据函件内容,4家被书面警示的报价机构在参与深市新股询价报价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一是估值定价依据不充分,报价集体决策机制不完善。内部研究报告分析欠缺,存在简单摘抄情形。研究报告分析内容与估值结论之间普遍缺乏严谨完整的逻辑推导过程,未严格落实集体决策机制,部分报告甚至存在前后逻辑相悖、数据计算明显错误的情形。

  二是内控制度制定和执行不完备。例如部分新股报价内控制度审批流程缺失,在报价、申购、缴款等重要操作环节复核等管控不完善。

  近年来,网下报价机构参与新股询价时存在“博入围”报价、“重策略轻研究”的情况,新股研究投入不足、研究不深入,定价依据不充分,报价决策不严谨,未能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专业研究能力和定价水平,引起市场各方关注。

  2024年3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强化新股发行询价定价配售各环节监管,从严监管高价超募”。本次对报价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是深交所积极落实意见要求的具体措施。

  截至目前,深交所已累计开展4批新股报价现场检查,对32家网下报价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根据与证券业协会签订的监管协作备忘录,深交所持续监测网下报价机构改价、超区间报价、报价一致性、报价偏离“四个值”孰低值情况,2023年以来累计向协会提供7批关注线索,涉及网下报价机构超过180家/次。协会根据相关线索对网下报价机构分类评价,发布关注名单、异常名单、限制名单并相应进行自律管理。